东平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公检法部门探讨工作衔接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规范工作程序。规范刑事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等阶段法律援助工作的流程和责任,明确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和办案机关的有关职责,统一法律援助工作涉及的法律格式文书,明确法律援助机构对侦查阶段法律援助案件的管辖权限。根据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形成工作机制,提出具体应对措施,积极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截至发稿前,共受理和接受刑事援助案件指派129件。
二是加强质量监督。为适应今年刑事法律援助发展形势,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后,法援中心指派经验丰富、政治业务素质好、有办理相关案件特长的律师参加刑事指定辩护;援助案件办理完结后,征求案件办理部门、受援人等相关人员意见,对承办人员的工作进行满意度评定,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切实做到应援优援。
三是完善协作机制。为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积极研究建立与公检法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加强沟通协调,为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建议公检法部门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被害人有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并及时代为转交申请。同时,还与公检法部门就律师办案的质量监督、未成年人案件中刑事法律援助文书交接手续、文书等格式进行规范。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法援中心遴选具有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确保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定期组织法律援助律师,研讨疑难复杂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实行新老律师搭配办案、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和社会律师搭配办案模式,不断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