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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司法局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3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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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召开专题会议,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的方案》,部署工作开展。

    122日到4日,市司法局成立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对申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司法所,从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前期,已有35家司法所被选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这次全市共有36个司法所纳入检查范围。

    通过逐一检查,各司法所呈现出如下特点:1、标识、标牌规范、醒目,功能分区合理,制度上墙,档案齐全,室内整洁,很多乡镇所面积都达到200平以上。2、各司法所与辖区内基层法律服务所基本均实现了两所共建,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3、绝大多数司法所增配了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施。

    各县市区在原有基础上,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到新的层次。泰山区司法局、新泰市司法局等县市区的街道、乡镇司法所面积均达到150平、200平以上的标准,无论是硬件建设还是人员配备都达到了较高标准,各项工作得到了所在街道、乡镇的大力支持;宁阳县司法局采用“乡镇出场所,县局来包装”的模式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部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实现了站站有平台窗口,所所有视频触摸屏;东平县司法局各司法所都配备了一名社会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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