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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9年度基层法律服务考核工作圆满完成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及省厅《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和《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年度考核办法”)及省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的通知》中关于年度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市于7-9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工作。 今年首次实行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网上办理,依托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系统,实现表格申报、材料审核、电子签章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我们于7月20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年度考核的指导思想、考核重点、方法步骤及相关要求。并召开工作会议,对县市区司法局和市局分局业务科室负责人共计8人进行了系统培训学习,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各县市区分别对所辖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及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均能够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业务。他们自觉接受当地乡镇(街道)司法所的管理指导,规范诚信执业,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积极为基层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工作者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及本所内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能够积极开拓业务,诚信热情服务,尽职尽责办案。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2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63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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