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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解民忧 优质服务为人民
  • 发布时间: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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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孙先生原为岱岳区某超市的货车司机,负责为超市配送菜品。双方约定每月工资3500元,但超市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去年九月,孙先生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因超市一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孙先生与超市就工伤赔偿迟迟未达成一致意见,今年9月,孙先生万般无奈之下找到了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审查材料后,认为孙先生符合援助条件,随即指派山东金长虹律师事务所承办该案。律所孙晓华、高萍律师接到指派函后,耐心接待了孙先生,并对案情进行了详细了解和分析,迅速整理材料,给出专业律师意见,并向岱岳区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由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该案还需申请劳动关系认定,人社局出具了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给受援人准备后续工作留下了充足时间。考虑到工伤认定程序复杂繁琐,两位律师多次为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最终促成双方调解,赔偿款由超市方当庭过付,孙先生自愿撤回工伤认定申请。至此,孙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快速保障。



    自工伤发生后,孙先生一直为此事困扰,两位律师仅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就解决了他的难题,不仅避免了诉累,更实现了理想效果,近日,孙先生专门来到山东金长虹律师事务所,将写有“优质服务解民忧 人民律师为人民”的锦旗交到孙晓华、高萍律师手中,并当面表示诚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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