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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权益,全面打造法律共同体,经市司法局搭建平台、协调沟通,市中级法院与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确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6月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峰以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参观天同法律服务所、中和法律服务所,并与市协会共同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吴生、市协会班子成员陪同活动。 市协会负责人简要介绍了我市法律工作者队伍情况。目前,我市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在泰安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在各级法院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法律执业水平、队伍建设、管理体制等各方面都有了新的发展和提高。协会会员有122个法律服务所、651名执业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85%以上,担任法律顾问4000余家,每年代理民事、行政、经济等各类案件1万余件,调解各类民事纠纷3800余件。同时,全市法律工作者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公共法律平台、美丽乡村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今年的新冠疫情防控战役中,我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凝心聚力、共抗疫情、捐款捐物20余万元,为企业复工复产成立法律顾问团,有力的维护和保障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设法治泰安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充分认识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必要性,经过双方共建,将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具体表现为:一是沟通交流保障法律工作者执业权利工作情况;二是建立健全法律工作者执业监管跨部门协调机制;三是落实深化法律工作者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制度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会议对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共识,建立了配套措施。一是常态化,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具体讨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权益保障、配合法院司法改革等具体事项。二是加强双方之间的沟通合作,真正建立法官与法律工作者良性互动关系。双方选派联系人,组织相关人员建立微信群,及时互通工作情况。三是双方加强信息化平台共建共享,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将电子邮箱送达、网上立案、数字审判、数字化阅卷等纳入互联网平台,形成信息共享,提升工作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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