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东平县司法局审时度势,开展了“机关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援助中心被列为为民办实事、“最多跑一次”项目之一,中心高度重视,立足职能,通过优化服务标准、简化办理流程、拓展服务形式,致力实现“应援尽援、尽援优援、保证质量”的目标。
一、加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充分运用东平县普法宣传活动契机,告知群众法律援助服务的注意事项以及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各工作站的地址、联系方式。编制印发法律服务手册,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办事流程、所需材料、法律援助的范围等常见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同时,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摆放针对妇女、未成年、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服务宣传册,方便人民群众自取自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拓展平台,方便群众解难题。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不断拓展实体平台,下沉工作力量,目前已在14个乡镇、716个行政村(居)和看守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行工作站代办制度,将初审权下放到各工作站,由工作站人员负责转交群众递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大大方便了受援群众。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群众来电、来访咨询做到一次性解答;对于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当事人,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确保群众不空跑。法律援助中心对材料齐全的申请,当场申请、当场受理、当场决定、当场指派;对决定不予法律援助的申请也要当场向申请人详细说明,直到明白为止。
三、提升效率,确保群众少跑腿。法律援助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按照首问负责制要求,做好介绍、答疑、引导、办理工作。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的案件申请要求即时受理。进一步扩大援助范围,简化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申请受理程序。
四、强化监督,提升群众满意度。严把法律援助质量关,成立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员组成的法律援助团队,有针对性地提供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制,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给予评价和监督,督促法律援助承办人规范办案。
截至目前,我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51件,其中刑事99件,民事340件,公证112件,代书18份,解答法律咨询562人次。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无一被投诉,无一被信访,赢得社会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