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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曹西伟:坚守农民本色 耕耘基层司法
  • 发布时间: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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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边的榜样


    司法所“官职不大,管事不少”。多年来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进村入户化解矛盾、宣传法律、管教帮扶,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着力量。新泰市司法局泉沟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曹西伟就是其中杰出的一位。他先后荣获“新泰市十佳政法干警”、“泰安市十佳司法所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受嘉奖12次,三等功3次。


    坚持学习 心怀梦想自求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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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西伟今年52岁,35岁那年踏上省考“末班车”成为泰安市第一个农民身份录取的国家公务员。“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这是曹西伟的座右铭,虽然他全日制学历只是高中,毕业后从事新闻宣传工作时没有任何文字基础,但他坚信:只要把困难踩在脚下,人就站在了困难之上。


    于是他少了许多休闲娱乐的时间,少了许多访亲会友的机会,边工作边学习,自考了中文专科,函授了中文本科。通过勤学苦练,他成为一名实力“笔杆子”,32年来,先后撰写各类材料1000余万字,在各级媒体发表新闻信息1300余件,作品剪辑26本,获奖证书60余张,将工作经验与先进典型宣传推广出去,提升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形象与声誉。


    坚守初心 心系群众本色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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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西伟常说:“只有心里装满百姓,当官才有价值。”


    人民调解是基层司法所的主业,面对群众房角地界、婆媳关系等矛盾纠纷,他始终怀揣一颗服务群众的热心,带着深厚的感情,像对待兄弟姐妹一样去劝解,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群众之间有了矛盾纠纷事,都愿意到司法所来“评评理”。见证陪伴他的是结婚前买的那辆“永久”牌自行车,那时无论路途远近,他总是骑着它下村。几年来,他先后参与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0余起,为社会和谐稳定,装上了一把“安全锁”,赢得了群众信任和尊重。


    如今,骑了十几年的自行车换成了电动车,但他贴群众、视百姓为父母的本色,像那辆自行车的牌子一样,会“永久”保持下去!


    坚定信念 心中有责忠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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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心怀有责任,工作出亮色。”这是曹西伟始终坚守的工作信念,正是凭着这股子信念与劲头,他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屡创佳绩:在普法宣传中参与建设的全市规模最大、内容最全、效果最好的800米法治文化长廊,为普法工作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在依法治理工作中指导带领小良庄村争创了新泰市第一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司法所建设中全力将泉沟司法所打造建设成为第一批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在社区矫正中主动提出执法文书修改意见,得到司法部的采纳和表扬;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创新总结出“查、商、调、联、结”五字工作法,首创“人民调解员超市”,实现调解功效的最大化,此做法在《人民调解》杂志、《大众日报》上刊发推介,2012年5月16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率团现场视察,给予了充分肯定。


    平凡的岗位,不平凡的成绩;简单的故事,不简单的人生。在曹西伟心中,政法事业崇高神圣,政法干警无上荣光,他将牢记初心不忘本,志在排头永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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