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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肥城市司法局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法律援助
  • 发布时间: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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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肥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一通特殊的电话,因来电人刘某在电话中无法清楚表达他的诉求,工作人员按照属地便民原则,安排潮泉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进行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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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了解,刘某系肥城市潮泉镇某村村民,身患残疾,他和前妻张某于2011年3月判决离婚,自离婚后张某仅支付了当年的抚养费就再也没有支付剩余的抚养费。因刘某身患残疾,行动不便更无法外出打工挣钱,其父母也越来越年迈,随着孩子长大,刘某根本无法继续供养孩子上学。走投无路之下,刘某通过肥城市司法局前期走访贫困户时发放的《法律援助惠民扶贫卡》上的联系方式,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打通了肥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免费咨询电话。了解情况后,肥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开启“绿色通道”,不予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直接将该咨询转为法律援助申请,第一时间受理并指派了潮泉镇法律服务所的主任张宁宁为该案的承办律师,实现了法律援助的当场受理、当场指派。


    经援助律师多次找张某协调及向肥城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张某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如约支付了刘某抚养费共计3万2千余元。考虑到刘某的特殊情况,援助律师又亲自将抚养费送到了刘某家中,被刘某年迈父母的亲切的称赞为老百姓的贴心人。


    据悉,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来,肥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践行“随时随地搭把手,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主旨,积极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共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20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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