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深化主动警务,加强秩序维护、社会治理,为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了力量。队伍中涌现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李弦,“一等功”获得者刘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47个集体、119名个人受到省公安厅以上表彰,市公安局连续3年跻身“全国文明单位”“全省优秀市级公安局”,泰安公安工作迈上新高度。
近期,为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主业主责,提升打造主动警务,市公安局提出了“大安全、大打击、大秩序、大服务、大支撑”“五大”机制创新,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实现新发展。“五大”机制创新,是树牢“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运用侦查思维、反恐思维推动工作的具体实践,是深化主动警务、强警战路、铁军建设的重要抓手。
一、构建“大安全”机制,提高维护稳定能力。“大安全”,就是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牢防范风险的意识,扛牢捍卫政治安全的首要职责任务,统筹做好维护国家和社会安全的各项工作,防范风险,提升能力,时刻做好应急准备,提升打赢实战的能力。
二、构建“大打击”机制,提高侦查打击能力。发挥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主力军作用,把握侦查打击各个环节:系统化、合成化、集约化、精谁化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改变原来各警种孤军作战的局面,科学整合资源,实施集约用警,持续深化合成作战,不断优化机制手段,打造新的亮点品牌,以最小投入实现最大效果。顺应形势发展变化,聚焦电信网络诈骗以及“黄赌”“黑拐枪”“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认真研究犯罪的规律持点,着力解决制约工作开展的机制性问题,网上网下一体,靶向发力,综合用力,提升打击质效,实现“全链条”打击,高点、断链条、摧网络,折草、除根、净土,最大限度打深、打进、打净。
三、构建“大秩序”机制,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以秩序治理为抓手,深入整治各类扰序行为和乱象问题,依法打击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主责,深化治理,把秩序治理和打击犯罪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确保两手抓、两手硬。始终坚持“任何人、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妨害和破坏社会秩序的借口”,对一切影响、妨害、破坏秩序的行为,主动管、管精准、管到位,维护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整合资源,联动共治,内部实施“警种+”合成作战,外部深化“公安+”联勤联动,发择好联席会议、协调议事机构作用,用足用好联合执法、联动共治,深化推进警保、警医、警校、警银、警民等联动机制,健全完善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交等机制,深度整治各领域突出问题,形成“社会治理人与、治理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依法从严,严格监管,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少伤亡是硬道理,是量大的服务民生”理念,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安全促秩序,以秩序保安全。
四、构建“大服务”机制,提高服务发展能力。落实公安机关服务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聚焦群众满意这一标准,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双招双引”、乡村振兴以及群众关心的道路交通、户政服务等重点,持续优化公安部门管理服务。用好“流程再造”这一利器,进一步深化“放管眼”改革,推出更多“硬核”举措,应放尽放、应简尽简,使群众和企业切实感受到便利。运用各种手段优化提升群众办事体验,真正实现“一次办”“一网办”“零跑腿”“不跑退”,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构建“大支撑”机制,提高战略保障能力。做强队伍支撑,发挥好人才在强中的优势和作用,毫不动摇地很抓公安铁军建设,以强有力的执行,为公安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做大科技支撑,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全面提升支撑服务一线实战的能力。做实法治支撑,好后勤支撑,以务实担当的精神、敢为人先的魄力,加强探索实践,为泰安公安创新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