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动态
拥军护军 法援先行
  • 发布时间:2021-08-16
  • 浏览次数:
  • 字号:【
  • 打印本页
  • 返回上一页
  • 近日,退伍老兵刘某给援助律师陈仲红送来了一面“业务精湛解难事,服务热情感人心”的锦旗,并对陈仲红再三表示感谢。




    据悉,刘某系一名退伍军人,2017年8月通过市政府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招考,被安置在某公益性岗位工作,由山东某人力资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派遣至某管理局,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2019年9月28日该公司为刘某申报办理职工退休并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刘某于1982年2月结婚,1986年2月生育独生子女,符合独生子女政策,1988年8月6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优待证》,刘某依此向肥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山东某人力资源公司支付其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18452.4元整。经肥城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裁决,请求被驳回。刘某不服仲裁裁决,于今年2月份来到肥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刘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中心即刻指派山东信望律师事务所陈仲红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诉讼过程中,陈仲红律师积极提交案件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数次和被告协商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援人刘某于调解当日拿到被告支付的一次性养老补助16000元。陈仲红律师做好法律援助承办工作的同时,看到刘某生活十分困难,遂自掏腰包为其缴纳了案件诉讼费,这才有了开头感人的一幕。

    据了解,近年来,肥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提质增效,积极做好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涉军案件8件,开展各类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13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10余场,为驻肥部队和军人军属解答法律咨询31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册,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