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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为群众办实事 “三优先、五全面”助力老年人维权
  • 发布时间: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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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肥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一位白发苍苍、步履蹒跚的老人,老人满面愁容,要求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通过详细了解得知,老人和老伴(已去世)有两个孩子,老人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日常生活需要他人照料。之前老人在两个孩子家轮流居住,由孩子每人一个月轮流负责照顾。去年4月,因家庭纠纷,老人被迫离开次子家后一直在长子家居住至今,期间因生病住院花费巨额医药费。长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实在无力独自承担各种花销,次子对其又不管不问,无奈之下,老人来到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工作人员多次与老人的孩子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考虑到老人实际情况,建议其进行赡养诉讼。因老人符合法律援助适用承诺制告知书第五项:请求保障无固定生活来源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随即让老人签订了一份法律援助适用承诺制告知书,并指派热心公益、责任心强的律师进行承办。该案于今年4月22日判决两个孩子支付老人赡养费和医药费,并轮流照顾老人生活起居。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繁杂琐碎,每天遇到不同类型、情况各异的案件,涉及各类当事人,该案只是法律援助中心日常工作的一个小小缩影。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来,肥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立足本职,扎实推进,认真践行“随时随地搭把手,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把人民满意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针对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三优先原则,全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全面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面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面强化法律援助宣传引导,先后获得省级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截至目前已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9件,涉及婚姻家庭纠纷、劳务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拆迁安置纠纷、继承纠纷、买卖合同等多种类型,为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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