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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建立五项机制扎实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6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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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刑满释放人员更好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泰山区司法局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五项机制扎实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建立预释放人员信息核查机制。提前对预释放人员信息进行接收、登记和核查,对于核查成功的人员按照一人一档原则规范建立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确保帮教人员信息真实、完整;对于经核查不属于本辖区人员及时与监狱反馈并退回相关文书。今年以来,我区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29人;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中共核查13人,其中核查成功10人、因户籍地和居住地不属于本辖区核查失败3人。

二是建立刑释人员衔接机制。在接到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所的通知后,及时通知司法所和刑满释放人员家属并告知对方衔接的人员和时间,以便家属顺利将人员接回;对没有家属衔接的刑满释放人员,司法所积极协调当地政府派员到监狱将其接回,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安全顺利回归。

三是建立刑释人员疫情防控机制。对刑满释放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及时通知其家属和所在村、社区提前报备,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不出问题。

四是建立刑释真情帮扶机制。积极主动与刑满释放人员沟通,对其出狱后面临的各种问题提供行之有效的建议,对其在落户、社保等方面遇到的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鼓励刑满释放要积极面对家庭和生活,学会感恩,坚决杜绝重新违法犯罪。

五是建立远程视频会见机制。结合现阶段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区司法局创新帮教模式,开展远程视频会见,今年共开展远程视频会见21人次,有效地解决了因疫情防控出现的“会见难”等问题,同时也实现了亲情不离线,帮教不掉线,增强了亲情帮教效果,实现了在监服刑人员提前帮教,稳定了在监服刑人员的改造情绪,提升了教育改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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