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427G/2022-000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解读
【文字解读】《“法治泰山·国泰民安”法治景区品牌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解读
  • 发布时间: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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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山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社会稳定、国家昌盛的象征。保护好泰山自然生态,维护好泰山旅游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检验。为全面加强依法治市、提升法治泰安知名度,在全国打响“法治泰山·国泰民安”法治景区品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泰山景区保护管理发展服务各项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山、管山、护山的实践中展现更大作为,为泰山景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泰山景区已有法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基础上,持续发力、加快推进,到今年登山节前后,基本实现法治素养显著提升、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宪法权威得到充分尊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格局进一步巩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泰山景区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对照山东省《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对现行工作规范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修订、细化、增补相关制度、方案、规程,确保与两个《条例》规定相衔接,构建严密的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制度体系。

    (二)深入研究泰山景区依法行政工作,围绕疫情防控、应急救灾、旅游秩序、市场监管、自然规划、交通管理、森林防火、宗教管理、文物保护等工作,进一步梳理执法事项,明确执法主体,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和规范指导。把法治教育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执法能力。

    (三)围绕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实施,以及泰山石、泰山水、泰山松、泰山文物保护等重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扫黑除恶行动,夯实泰山“安全底线、生态红线”。

    (四)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健全景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游客共同参与的普法格局。在进山通道、集散中心等重要交通枢纽,广泛加强涉旅法规宣传和法律服务,共创良好旅游秩序。持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和利用率,推动法治文化与泰山传统文化、旅游文化有机融合。

    (五)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四、实施步骤

    (一)任务部署阶段(3月  日—4月15日)。泰山景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实施方案及时报市委依法治市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6日至7月31日)。依据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开展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工作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取得预期效果。

    (三)宣传提升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会议,研究法治景区建设推进措施。挖掘特色亮点,总结工作经验,形成我市举法治之力加强泰山保护管理的理论研究成果,登山节前后在全国打响“法治泰山·国泰民安”法治景区品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景区品牌提升行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里成立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于瑞波同志任组长,依法治市办、泰山景区管委会、承担重点任务的市直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法治景区品牌提升行动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依法治市办,梁立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工作任务进行分工明确,做好与各相关部门单位的调度协调工作。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部门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各司其职,盯紧靠实,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对多部门共同完成的任务,要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积极推进落实。对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及时分析研究,厘清职责分工。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合作,广泛宣传“法治泰山·国泰民安”经验做法,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对接中央媒体宣传报道的工作方案,适时邀请中央媒体深度宣传报道我市法治泰山建设的具体举措、成效经验、典型做法。


        六、《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情况通报(审议稿)》起草情况说明

    根据法治督察工作计划,2022年1月14日至21日,市委依法治市办会同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单位组成2个督察组,对宁阳县、东平县2个县市区,泰安高新区、徂汶景区2个功能区及市教育局等8个市直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察。在此基础上,市委依法治市办起草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情况通报(审议稿)》(以下简称《通报》。《通报》共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总结了督察单位法治建设整体工作开展情况;第二部分梳理归纳了督察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政治站位还有待提高、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力度不大、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短板、法治宣传教育不充分等问题;第三部分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要求各督察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深化示范创建、创新宣传方式、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另外,各督察组根据督察情况,对被督察单位分别制定了具体反馈意见,列出具体问题清单,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推动被督察单位通过问题整改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解读人:泰安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梁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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