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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组织学习《泰安市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待岗管理办法(试行)》
  • 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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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近日,市司法局召开会议,集中学习《泰安市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待岗管理办法(试行)》,会议由局长、党委书记梁立元同志主持,全体机关干部参会。



    会上,由局政治部同志领学了《泰安市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待岗管理办法(试行)》。梁立元同志做重要讲话,他强调,一要树立学习意识。自觉把学习作为一种社会责任和精神追求,在具体工作中把自己分内的工作做到最优,共同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部署的工作抓紧抓好,对急难险重的工作身体力行,切实把求真务实的作风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二要大力选拔使用担当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坚持好干部标准,对旗帜鲜明讲政治,在重大任务、重点工作一线中敢于触及矛盾、迎难而上、干出实绩,在急难险重任务和危机面前敢于挺身而出、攻坚克难、作出贡献的干部,要加大选拔使用力度,对作出特别贡献、表现突出的干部经民主推荐考察予以“火线提拔”。对在重大任务、重点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可担重担、有培养潜力和发展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敢于打破隐性台阶,大胆放手安排到关键岗位上使用。进一步倡树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的鲜明导向。三要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有关规定,对业务水平不高、领导能力不强或人岗不相适应,在一线不敢直面矛盾、不愿动真碰硬,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绩效差以及工作作风不正、自我要求不严、群众满意度低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程序,采用召回、调离岗位、转任职级公务员、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或进行待岗管理。加大问责和责任追究力度,倒逼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形成人人忠于职守、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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