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东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以及包括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在内的民事案件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最大限度对未成年人案件“应援尽援”。
建立协作机制。与团县委、教体局、法院、检察院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五部门均在职能科室设立联络员,负责协调、推进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各学校在团委、教导处同步设立联络员,帮助有需要的学生寻求法律帮助。法院、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和完善快速办理制度,缩短办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刑事诉讼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多方联动,共同打造全方位多角度的未成年人维权服务网络。
优化法律援助受理。开通青少年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和服务热线0538-2830148,降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门槛,实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库,择优选择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责任心强、业务精湛、诉讼经验丰富的律师定向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过程监管,通过个案跟踪、旁听庭审、案件回访、案件评查等措施进行全过程监管,不断督促承办人员切实履职,确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生命线”。截至目前,已开展两次案件评查活动,案件质量均为优秀。
加强民生政策宣传。组织辖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法工深入学校、社区广泛开展“杜绝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援助法》等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活动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