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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联调联动 主动化解纠纷近期,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方便快捷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作用,与办案民警走出去、沉下去、请进来,主动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和信访案件,6、7月份共调解事故纠纷298件,重要信访案件3件。进一步提升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质量,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一、走出去,为群众排忧解难。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走出去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021年9月,某驾驶人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其受伤和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为挽回责任,其亲属以办案民警“违法违纪办案、事故认定不公”等为由,多次到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投诉、上访,把不予复核的原因归责办案民警,还扬言不解决问题就到公安部上访,严重影响了上级机关的工作秩序。 本着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调解员与办案民警先后3次走进当事人家中,10多次与当事人的亲属、委托律师面对面和电话沟通,最终对事故发生原因和责任认定达成共识,并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和行为上访,依法解决赔偿纠纷。 二、沉下去,帮群众化解纠纷。恪守“真情为民”情怀,沉下去帮当事人化解纠纷,用真情为他们排忧解难。 今年3月26日,某驾驶人驾驶微型轿车与某小型轿车相撞,本人及乘坐人死亡、女儿受伤的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此次事故对一个家庭而言,可谓灾难深重,死者亲属因赔偿诉至泰山区法院。法院的办案人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疫情防控要求,从化解纠纷和方便当事人的角度,经与人民调解委员会、支队磋商,把调解现场沉到事故中队联合开庭调解,实实在在的为群众办实事。 调解中,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针对争议焦点共同拟定了调解方案,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当场进行了认真解答,对个别敏感问题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劝解。最终,原被告、保险公司达成调解意见,死者亲属依法获得应有的赔偿。目前,赔偿款项已赔付到位,案件圆满解决。 这次事故的成功调解,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多元有效衔接,方便了当事人,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是为民办实事的又一举措,也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三、请进来,向群众解惑释疑。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请进来向当事人解惑释疑,使他们心里明明白白、亮亮堂堂。 今年1月,某三轮摩托车驾驶人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负事故次要责任。事后,小型轿车驾驶员因为车辆损失将其诉至法院。该驾驶人因被撞伤和纠纷深感委屈,以“责任认定不公、责任认定书上的委托签字不具法律效力、责任认定书送达未尽告知程序”等问题向上级机关举报。 对此举报,市交警支队高度重视,办案民警及时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商定,主动邀请该驾驶人来到调解委员会,对其举报的问题进行沟通。在听取了他的诉求后,调解员采取“法律释疑、以案释法”等方式,帮助他从法律层面弄清“事故认定的法律依据、认定书的形成要件、认定书的告知方式”等。通过解答,使他感到举报于法无据,表示收回举报。同时对他在诉讼中遇到的困惑和经济困难进行了法律释明,并表示可以为其诉讼提供法律援助。此信访案件,仅30分钟的时间得到了圆满化解,当事人非常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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