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社区矫正>工作信息
泰山区司法局三举措做好社区矫正解矫工作
  • 发布时间:2022-07-29
  • 浏览次数:
  • 字号:【
  • 打印本页
  • 返回上一页
  •  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解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最终环节,是巩固矫正成果的决胜阶段。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最大成效,泰山区司法局三举措扎实做好社区矫正解除工作。

     一是开展解矫教育,加强鼓励引导。从警示教育、信心重塑、未来指引三个方面进行全方位教育引导。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1个月,有针对性地对其开展法治教育,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并通过个别谈话、以案说法、心理疏导等方式,引导其正视犯罪经历、健全人格,正确对待生活工作,提高与他人和谐相处的能力。开展再就业政策及就业形势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就业观。重视解矫前“最后一次”谈话,对其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总结,并结合矫正对象自身情况进行引导教育,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即将开始的新生活做好准备。

     二是规范解矫程序,做好无缝衔接。在矫正期满前一个月,指导解矫对象写好书面总结,根据其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同时根据矫正期间的阶段性矫正效果进行总体矫正质量评估,出具期满鉴定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时,组织矫正对象、矫正对象所在村(社区)、矫正对象家属进行公开宣告,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及《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向当地公安、检察院、法院送达《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矫正对象解矫后,一人一档建立个人解矫档案,确保矫正对象的矫正信息有据可查。

     三是实行定期回访,建立长效机制。在社区矫正期满后及时将其纳入安置帮教范围,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帮助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对解矫对象进行逐一回访,了解他们的家庭生活状况、工作现状,为有困难的解矫对象提供必要的帮助支持。对还未找到工作的解矫对象,积极组织开展就业咨询、辅导,帮助其尽快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及时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经验,评估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建立帮扶长效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杜绝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