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十二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依法治省办第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十二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法治建设考核等重点工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于瑞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窦清波主持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出席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联络员、各县(市、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市属功能区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市直行政执法机关法治体检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对标整改,提升法治建设能力水平。提高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效,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交流和培训轮训全覆盖,切实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完善述法组织程序,加强述法结果应用。解决行政案件败诉率较高问题,立足于防,着力于和,妥善化解案件存量,严格控制案件增量,压实主体责任,做到依法用权、依法履职。推动考核工作细化实化,加强督导推动,12月上旬完成各项考核工作任务,推动考核位次前移。要增强系统观念,注重综合施策,深化全域法治建设。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聚焦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目标,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创新,力争在示范项目创建中率先突破。对照示范创建指标,一项一项整改提升,夯实创建基础。加强统筹谋划和舆论宣传,调动各方积极性,凝聚创建合力。统筹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推动乡镇(街道)“一委一办三组”实质化运作,发挥司法所基础平台作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开展“法治学校”“法治乡村(社区)”等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深入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用法治思维统领,着力营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的市场经营环境、平等的权益保护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要严格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法治建设质效。强化领导带头,领导干部对重要法治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发挥好“一办五组”作用,建立常态化推进机制,将本领域相关工作纳入依法治市全局,推动协调小组运行更加务实高效。抓好市委法治委年度工作要点落实,督促各县(市、区)、功能区发挥主体作用,不断推进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