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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护权益 群众致谢送锦旗
  • 发布时间: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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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情也未能阻挡受援人表达谢意。近日,王某、霍某、徒某三人将一面“为民维权办实事、法律援助暖人心”的锦旗放置门卫处,委托物业人员转达宁阳县法援助中心,表达对县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人毕勇律师的感谢。



    三位受援人系山东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从2022年5月底至2022年9月底,单位一直要求受援人停工在家。在受援人与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有及时为受援人缴纳社会保险。现受援人提出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支付放假期间的生活费。在维权无果的情况下,无奈来到宁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依法受理了该法律援助申请,为其指派了山东泰宁律师事务所的毕勇律师承办本案。

    为最大程度的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办案人员积极同用人单位调解。用人单位表示因疫情影响,给员工放假也是无奈之举。企业已经做好了准备随时欢迎三名受援人回企业上班。办案人员在与受援人交流后,她们均表示自己年龄偏大不想再回单位上班,坚持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在经历多轮调解后用人单位同意向三名受援人支付放假期间生活费和部分经济补偿金,三名受援人对调解方案较为满意。签订调解书的当日下午,用人单位将赔偿款打入了每位受援人的个人账户。

    宁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主动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践行司法为民惠民宗旨。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法律援助中心也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主动倾听民声民意,解决困难群众诉求,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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