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既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市委依法治市办特推出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系列问答。让我们一起学习,一起加油!
01
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旨在约束政府行为,以确保今后政府出台的各种产业、投资政策,都要以不破坏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为前提。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者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
02
什么是政务诚信建设?
答:政务诚信是指政府要对社会、对公民恪守信用准则,其核心是依法行政、守信践诺,发挥政府在诚信建设中的示范表率作用,取信于民,这既是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诚信社会的重要基础。主要内容是:通过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政务公开透明、创新政府服务 和管理方式、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等举措,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务行为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
03
如何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答:要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04
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的要求是什么?
答:应当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全部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等事项上脱钩。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05
如何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
答: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政府规章草案及其说明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期限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行政立法的建议、提案,回复率达到100%,无遗漏、不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