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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化建设】宁阳县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落地见效
  • 发布时间: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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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阳县司法局以“三化建设”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 (街道) 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泰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精神,推进全县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落地见实效。

    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2022年,县委依法治县委转发《中共泰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全县13个乡镇(街道)均形成了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今年9月份,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立法和备案审查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对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化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拓展了审查范围,健全了审查机制,提高了审查质量,建立健全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

    规范合法性审查运行机制。指导乡镇(街道)落实《中共宁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建立乡镇(街道)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健全了合法性审查机构列席党政工作会议制度、合法性审查机构会签制度、法律顾问联审机制,加强涉法事务台账管理,实行审查事项清单化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核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合法性审查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均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工委)分管副书记担任合法性审查工作具体负责人,合法性审查机构设在司法所,注重发挥党政办、经管办、财政所等内设机构作用,整合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资源,配齐配强合法性审查力量。通过“双周课堂”等形式,举办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加大合法性审查保障力度。把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考核和法治督察,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立法和备案审查小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对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进行调度,推广先进乡镇(街道)经验做法,通过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促进规范化建设在全县落实落地。

    今年来,13个乡镇(街道)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职能,共审查合同40余件,其他事项10余件,列席党政联席会议15次,各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3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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