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坚持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硬核攻坚,综合施策,实现行政诉讼败诉率连年持续下降目标。
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工作闭环。抓好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建设。一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行政败诉率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重点内容,充分发挥考核约束和激励“双向”作用,倒逼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市政府常务会定期研判行政应诉工作,对行政应诉工作中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推动严格负责人出庭制度,确保出庭率100%。二是建立应诉案件调度制度,对应诉案件一月一调度、一案一约谈,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做好诉调、访调联动,完善诉案调解方式,按时保质办结销号。三是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出台《新泰市行政错案责任追究规定》,建立纪检司法错案移送常态化机制,对行政败诉案件依法依规落实责任追究。
强化府院衔接,提升应诉质效。一是建立府院衔接和诉调对接机制,实行府院信息共享和诉调联动对接,法院立案前与市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充分对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今年以来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近百件。二是完善沟通联动机制,加强市司法局与市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常态化开展联席会议,建立类案审理标准;强化与执法单位的良性互动,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畅通复议渠道,实现定纷止争。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宣传推广,构建覆盖全市的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网络体系,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开通涉企复议直通车,引导群众优选行政复议解决争议。二是加强复议机构建设,设立嵌入式复议窗口,高标准配备行政复议功能室。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原则,组建“1+1+3X”复议人员队伍,全面保障复议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建立“4+2+N”复议主导联动机制,以复议机关为主导,利用复议诉讼两个法律渠道,链条式联动行政执法监督、矛盾调解中心、纪委监委、信访等4个职能部门,N个执法单位,释放复议能动效能,形成矛盾生命周期的闭环化解机制,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规范行政行为,深化诉源治理。一是强化法治基础,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以法律顾问市镇村全覆盖,法治镇街、法治单位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乡镇街道、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轮训、法治研讨、败诉案例学习、复议应诉能力专题培训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业务和依法办事的能力;配强配齐法制审核人员,组织法制审核人员能力测试,对不能胜任的坚决限期调整,从根本上解决法治队伍建设短板。三是强化执法监督,降低败诉风险,建立行政执法常规监督、个案监督,复议应诉案件联动监督等相互配合的联动执法“大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倒逼行政行为规范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