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司法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张昊宁同志任泰安市司法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四级调研员,不再担任泰安市司法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史超同志任泰安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科一级主任科员。
叶传武同志任泰安市司法局宣传教育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冯潇同志任泰安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一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泰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副科长职务,不再担任泰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道存同志任泰安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传珍同志任泰安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二科(法律职业资格工作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原待遇不变)职务。
肖文同志任泰安市司法局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科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泰安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宋绍玉同志任泰安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四级调研员,不再担任泰安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职务,不再担任泰安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芳同志任泰安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泰安市司法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波同志任泰安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
杨波同志任泰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副科长,不再担任泰安市司法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陈冉同志任泰安市司法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不再担任泰安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职务,不再担任泰安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高峰同志任泰安市司法局开发区分局四级调研员,不再担任泰安市司法局开发区分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晓东同志任泰安市司法局开发区分局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泰安市司法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黄明伟同志任泰安市司法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泰安市司法局开发区分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保柱同志任泰安市司法局泰山景区分局四级调研员,不再担任泰安市司法局泰山景区分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闫鹏同志任泰安市司法局泰山景区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泰安市司法局泰山景区分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谢磊同志任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原待遇不变),不再担任泰安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副科长(原正科级不变)职务。
中共泰安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3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