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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积极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 发布时间: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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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在我市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圆满完成省厅交办的工作任务,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益,泰安市积极推进试点工作。



    试点前期,泰安市司法局、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就开展试点工作的经费保障、案件总量、承办力量、案件全覆盖范围等情况在各县(市、区)开展调研工作,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两单位联合组织召开了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推进会,泰安市及各县(市、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和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同志参会,面对面就推进试点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对试点工作的范围、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



    在多次征求意见、交流磋商以及广泛开展调研的基础上,泰安市司法局与泰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出台了《泰安市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细了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辩护范围、部门工作衔接及案件承办程序,对经费保障措施、辩护律师权责、犯罪嫌疑人拒绝辩护处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内容,为泰安市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泰安市司法局与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会签文件的精准落地、全面落实,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保障司法人权、增强司法公信力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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