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天地
泰安召开东平湖防汛工作会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法治专题讲座
  • 发布时间:2023-06-12
  • 浏览次数:
  • 字号:【
  • 打印本页
  • 返回上一页
  • 6月8日上午,东平湖防汛工作会议在泰安召开。会议开展会前法治专题讲座,山东黄河河务局一级巡视员谢军受邀专题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东平湖水库防汛指挥部指挥、泰安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兰祥,副指挥、济宁市副市长刘东波及防指成员单位共计50余人参加专题讲座。



    谢军从黄河保护法出台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突出亮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职责、落地路径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授。指出,贯彻实施好黄河保护法,关系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作为黄河下游唯一的蓄滞洪区、南水北调重要枢纽、京杭大运河重要节点,东平湖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黄河保护法能否得到有效贯彻实施,东平湖管理责任能否落实到位,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尤其重大。讲座立足推动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现实需要,紧密结合黄河和东平湖保护治理实际,为各责任部门更好理解和适用黄河保护法、推动黄河保护法“家喻户晓”“落地生威”提供了有力指导。

    李兰祥在总结讲话中表示,本次法治专题讲座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东平湖防指各成员单位及各地区、部门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坚决扛牢保障河湖安澜的重大政治责任,全面梳理和履行黄河保护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义务,切实提高依法防汛及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全力确保黄河、东平湖安全度汛,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