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427G/2023-000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年度计划
泰安市印发《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 发布时间: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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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以执法监督实效助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等有关规定,近日,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印发《泰安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计划》详细列明了2023年泰安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任务安排、监督检查方式、时间节点及具体工作要求。共明确6项重点工作内容:一是开展功能区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监督。聚焦各功能区行政执法问题多发频发、执法主体不适格、执法程序不完备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全面规范和提升功能区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开展实施行政处罚工作专项监督。围绕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要求,监督检查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工作情况。三是开展市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专项监督。按照《关于在重点行政执法领域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监督检查市级重点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情况。四是开展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情况专项监督。按照上级开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专项监督工作要求,围绕我市承接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是开展重点执法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从全市行政执法主体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按照普通程序实施并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中,抽取部分案卷开展评查。六是开展涉企执法专项监督。重点检查行政执法单位落实《泰安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定》情况,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监督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措施。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印发,将为我市多措并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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