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泰安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的通知》,为全面提高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供制度规范。
《通知》明确本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泰安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并规定了领导干部的学法清单分为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两类。其中共性清单主要内容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其他共性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个性清单则坚持“管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根据各自法定职责,围绕业务工作所需、日常工作所用的重要领域和重点内容,科学合理确定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学法推动工作开展,在工作中检验学法效果。
《通知》指出,要坚持集体学法和自主学法相结合、线上学法和线下学法相结合、考试学法和日常学法相结合、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多渠道、多方式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方式方法,加强阵地建设,推进工作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把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通知》还对各县(市、区)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作出原则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