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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 发布时间: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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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17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第36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朱丽就相关法律法规作专题解读。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兰祥主持会议,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深远意义。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法治引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切实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我市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得以传承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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