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政府规章是地方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人民政府重大的制度建设和决策行为。科学编制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有利于合理利用立法资源、保证立法质量、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稳定性和有序性,更好地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工作安排,市司法局起草了《泰安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介绍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契合我市经济改革发展方向,反映我市实际需要,突出我市特色特点,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增强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拟列入年内完成的立法项目
1.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办法。
起草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立法背景:制定专门管理办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行为,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对于合理、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升建设用地质量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2.泰安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
起草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
立法背景:消防水源是灭火救援工作的重要基础保障,水源是否充足、管理是否规范,对灭火救援有着极大影响。健全我市消防水源管理立法保障,完善消防水源建设、维护等管理工作,对于我市消防救援工作开展,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拟列入年内调研的立法项目
1.泰安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管理办法。
起草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立法背景:旨在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色发展理念,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完成建筑节能减排总量目标,深入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2.泰安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起草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立法背景:房屋建筑的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隐患,可更好地促进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