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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岳区:行政复议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高质效化解涉企纠纷
  • 发布时间: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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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以来,岱岳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从畅通申请渠道、优化审理方式、加大调解力度、便捷文书送达、强化个案监督五方面发力,高质效化解涉企纠纷,为企业发展铺设“快速路”,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畅通“申请关”,实行“容缺受理”。拓宽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采用“当面+邮寄+线上”等方式接收申请材料,在全区15个基层司法所设立涉企行政复议联系点,为企业提供行政复议咨询、案件材料梳理、行政复议申请转送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建立涉企行政争议“容缺受理”机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中主要内容符合受理条件,部分内容不齐全的案件实行“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事后补正”制度,全面提高受理时效。今年以来,已收到涉企行政复议申请13件,经审查全部予以受理。

    优化“审理关”,提升办案质效。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审快结”机制,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合理压缩审理期限,切实降低企业维权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实现“简案快办”。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意见,保障企业利益诉求表达,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及企业请求听证的案件,采取听证方式审理,依法组织被申请人的负责人参加听证。实行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一案一研判”制度,由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办案人员、区政府法律顾问参加会议,共同围绕案件事实认定、办案程序、争议焦点等方面发表意见,厘清办案思路,明确处理方向,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权威性。今年以来,已审结涉企行政复议案件9件,其中纠正行政机关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2件,有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经行政复议后,上述涉企案件均没有再进入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100%。

    巧用“调解关”,推动争议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全过程各环节,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对于适合行政复议调解的案件,充分征询企业调解意愿,了解企业的诉求和事实理由,积极联系被申请人,询问作出案涉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引导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通过查阅证据材料、召开听证会、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诉求沟通、法理辨析、情绪疏导,找准案件争议焦点,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合理回应企业诉求,积极指导形成调解方案。今年以来,通过调解,企业作为申请人在案前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2件;审理过程中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以调解结案1件。

    加速“送达关”,助力便企服务。便捷化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企业提交的《行政复议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将《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行政复议决定书》等法律文书邮寄送达,实现企业申请行政复议“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流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箱、传真等数字化通信方式,向企业提供案件进度查询、网上阅卷、线上听取意见等服务内容,真正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不断提升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透明度和满意度。

    紧盯“监督关”,提高执法水平。高质量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复议个案监督,积极适用变更、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纠错决定,坚决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最大限度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行政复议类案件规范,严格依据省复议办制定的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及审理标准,规范办理针对企业的举报投诉类行政复议申请,为企业依法经营创造良好条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类、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处罚类涉企执法共性问题,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形式,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从源头上提升涉企执法水平,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行”的效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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