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山东省人民监督员考核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度人民监督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人民监督员提报的年度考核个人工作总结、市检察院推荐优秀人员和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台账,市司法局全面梳理、分析和评价人民监督员履职表现,将拟考核等次经市检察院同意,拟评定高明等10人为2023年度市级优秀人民监督员,拟推荐高明等7人为2023年度全省优秀人民监督员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2023年度人民监督员考核优秀(10人):
高明、王奎、雷桂安、刘乃清、陈静、何明、韩旭、翟汉磊、蒋玉斌、孟广征。
2023年度全省优秀人民监督员候选人(7人):
高明、王奎、陈静、何明、韩旭、蒋玉斌、孟广征。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2月8日至2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21日前,以书面材料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名义反映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单位印章,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泰安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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