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深入实施政治铸魂、法治领航、标准强基、业务立局“四大工程”,创新思路举措,狠抓任务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
(一)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情况纳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要求。围绕规划计划制定、重点任务推进落实、重要制度文件起草、重大项目和资金使用、敏感舆情研判等重大决策事项,年内共召开36次局党委会、36次局长办公会,对108项议题进行研究审议并依法作出决策。
(三)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制定印发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推动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议,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成立示范创建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采用“8+5+2”工作模式,高效推进示范创建并取得显著成效,高标准打造亮点38项,举办示范创建系列发布会8场,在全省第三批示范创建综合评估中名列前茅,创新“三个一”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模式项目被推荐进入全国单项候选名单。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提效能促规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深入推进政府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聚焦重点领域,推动出台《泰安市新型工业化促进条例》《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规章。组织编撰《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引》,审查会议纪要、合同协议、常务会议题等各类文件375件,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印发《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打造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化标准,有关做法受到省厅充分肯定。二是全面推动复议应诉提质增效。组织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质量提升年活动,编写《泰安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指引》《泰安市行政机关败诉案例选编(二)》。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1585件,行政复议后起诉率7.8%,胜诉率100%。行政诉讼败诉13件,败诉率1.6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印发《精准融合构建“行政复议+”工作体系实施方案》,出台12项措施,融合执法监督、非诉调解、法律供给、党建统领四个方面,打造“行政复议+”工作体系,项目入选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工作创新示范点。三是持续深入做好执法监督工作。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配合市“双满意”办公室构建“五位一体”涉企联合检查平台,率先在全省推进市县全域同时应用,全市入企执法检查月平均数较应用前下降43.7%。今年来,全市办理不罚案件751件、轻罚案件1047件,受益市场主体1726家,减免罚款3646.75万元,推动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比武”活动,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在全省“大学习、大比武”活动比赛中获得团体一等奖。
(二)聚焦优方法促善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深入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坚持把普法工作纳入全市法治建设总体部署,推动市、县各级党委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组织法治专题讲座、会前学法等学法活动300余场次。每年组织约10万人参加法治能力测试,综合优秀率90%以上。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法治泰山·国泰民安”法治景区品牌。选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1.3万名。创建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353个,占行政村总数的35.92%。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泰安市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标准》,召开全市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推进会,命名第一批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22个。打响“泰好调”调解品牌,深化“国泰民安”调解室建设,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2712件,调解成功率达99%。南天门设立法律服务站调解矛盾的做法被司法部“八五”普法工作简报刊发,岱岳区夏张镇“众议众调”化解涉镇村决策纠纷工作法被评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三是大力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队建制”改革,制定“队建制”改革方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暨全国“两会”期间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全面做好重要节点、敏感时期特殊人群稳控工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的通知,扎实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四是扎实开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山东省泰安市考试基地”,圆满完成2023年度全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扩展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参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1631件。对全市71名人民监督员进行考核,7人被评为全省表现突出人民监督员。
(三)聚焦优供给促均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一是以政治引领推动律师行业服务发展大局。加强政治引领,开展主题教育系列活动120余次,持续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积极鼓励律师服务发展大局,开展法润春蕾、“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编写《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企业合规管理手册》,推动349名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处理案件1400余件,化解纠纷900余件。做好公职律师统筹调配使用工作,实现公职律师法律服务全领域覆盖。二是以亮点创新提升公证服务水平。推动全市7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部达到省规范标准。提供24小时公证咨询服务,办理远程视频公证1542件。在全省率先出台《泰安市不动产带押过户提存公证指导意见》。承担省司法厅公证参与行政执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在全省率先打造公证参与市场监管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办理各类行政执法保全证据公证729件,知识产权保护公证247件,有力促进了泰安市营商环境的优化。三是以强化考核提升司法鉴定规范化水平。成功举办第一届齐鲁司法鉴定高级研修班暨齐鲁司法鉴定大讲堂。创新设立矛盾纠纷化解救助基金委员会,为家庭经济困难或者严重伤残的当事人提供经济救助。四是以完善服务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刑事案件受理数同比提升73%。开展“法援惠民生”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各类法律援助宣传107场次。召开2023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培训暨工作推进会,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形成合力的能力仍显不足,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改革创新力度不够大。二是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不够规范,案卷质量不高。三是群众多元化的法治新需求未能完全满足,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法治需求更加多样化,对司法行政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实现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一是深入推进示范创建。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工作措施,着力做好示范创建实地评估阶段各项工作,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争在综合创建和单项创建方面取得突破。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抓手,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提升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优化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