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宗公证处参与司法辅助执行调解以来,在泰山区法院以“如我在诉”的理念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精神。2024年4月对一起省级企业成功进行执行前调解,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解忧纾困,在司法辅助实践中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
4月2日,公证执前调团队长陈中丽接到17件涉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件。该批案件如果转入执行程序,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该企业就会无法正常经营,关乎一个住泰省级企业生死存亡,涉及民生及高质量发展。本案属于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如果调解不成,还会引发职工群体信访,产生恶劣社会影响。
通过阅卷,陈中丽了解案情是:申请人于2004年购买某省属住泰事业单位开发的公寓,该事业单位后改制为企业。2020年双方对于办理产权证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出让金、人防费等费用发生诉讼。法院裁定交纳该费用是开发单位的法定义务,支持了17户原告93万元的诉讼请求。
企业账户被保全冻结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张某到法院诉说企业目前的困难和委屈:事改企后靠改制房产租金支付企业运营费用和在职职工工资。由于3年疫情租金极难收取。疫情被定性为不可抗力后,很多租户诉讼到法院,要求退还已交房租。另外该单位在泰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4百多万元债权没有及时结案,被执行人陷入了极难的困境。目前在职职工工资已经欠发一年之久,社会保险及单位水电费均未付清。如果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执行款,会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企业将被逼到破产的绝境。现在企业账户被冻结,职工财政住房补贴不能过付,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共计上百人纷纷扬言到省城上访。
该案双方争议较大,调解异常艰难。4月10日,高某等3户执行申请人大声喧闹着到执行局,对前期被执行人给出的首次支付申请数额的20%,剩余分4次,2年半内付清的支付方案坚决反对。要求不管企业死活,强制执行,一次性付清。公证调解员陈中丽考虑到虽然这3户执行款不多,可以一次执行到位,但其他14户会立刻跟上,出现“一案结多案生”的复杂局面。
陈中丽耐心解释说:你们每户执行款只有6万余元,不算太多,如果法院直接扣划,一次全部执行完毕,会导致一个省级国企资金链断裂面临破产,上百职工生活会陷入困境,直接影响泰安市营商环境优化及高质量发展。这样大的社会成本代价值得吗?
在劝走态度强硬的执行申请人后,陈中丽找到申请人的代理律师劝解说:如果该批案调解成功,能缓解企业压力,避免上访维稳社会,这是有担当律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她恳请代理律师做工作让剩余的14户申请人一块到执行局协商调解。
在执行局调解室,陈中丽对其他执行申请人解释说:目前执行有两条路。一是同意调解,马上就能拿到一半数额的执行款,余款2年半全部付清。余款虽然晚支付,但是可以让省级企业起死回生,给企业职工留口饭吃,并能缓和双方严重对立关系,毕竟大家都是搬不走的邻居。二是不同意调解转强制执行,法院将强制划转预交租金。这将引发租赁商户极大的恐慌情绪,出现退租现象,企业会陷入破产,引发在职及退休职工大规模上访。路留一步,味让三分。执行局再做一下被执行单位工作,将还款期缩短1年,双方各退一步海阔天空。
4月23日,在司法辅助公证调解员陈中丽的主持下,高某等17户执行申请人与省属住泰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某顺利签订了执行和解书。“案结、事了、心结”,维护了社会稳定,优化了营商环境,节约了司法资源,得到省属企业上级领导的高度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执行工作是就做人的思想工作,需要大智慧、有温度,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今年以来泰山区法院司法辅助陈中丽执行调解团队秉着‘依法说理、互谅互让、智慧调解’原则,接办执行调解案件812件,调解成功件293件,成功率36%。”市岱宗公证处主任杜红星介绍说。(泰安市岱宗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