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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司法局:法治护航乡村治理 集体权益颗粒归仓
  • 发布时间: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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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重大决策,给传统农业大县——东平带来了无限生机。

    东风浩荡满眼春,万里征程催人急。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农村,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与护航,服务乡村振兴司法行政大有可为,也必定会大有作为。机遇摆在眼前,东平县司法局全体党员干部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迅速投身到了乡村振兴事业中来。

    针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中的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交易不公开等突出问题,东平县司法局党组一班人和全体党员干部,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初心,主动靠前一步,找准定位,积极作为,适时在全县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一统三审一公证一公开”制度,初步实现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高效利用。

    彭集街道后亭村集体收入少,导致在为群众服务方面力不从心,村民矛盾较多,信访问题也时有发生。今年年初,看到再次进村宣讲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政策的司法所孟超所长时,让一筹莫展的支部书记刘广格眼前一亮,一把抓住孟所长的手,“盘活村里资产,这个忙你一定得帮!”两人从早上聊到天黑,拉出了村里所有可带来效益的资产清单,其后通过电视、网络等多个平台对外招商,很快闲置多年的村小学院落被一家冷库企业看中,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街道领导、司法所和相关站所提供了一站式服务,热心为合同把政策关、把法律关,赢得了客商信任、群众放心、干部清心,实现村级增收20万元。接下来,司法所带领法律服务所的同事一起,把关村集体资产发包,合同款清收21份,帮助村里增收81万元。有了钱家就好当,村里很快投资23万元为村民铺设灌溉管线4.2公里,使420亩农田实现节水灌溉。村里还建设了法治文化广场,整治了村容村貌。一件件实事,赢得了群众信任和满意,村风随之好转,信访等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刘广格(彭集街道后亭村党支部书记):“开展集体经济合同法制审查,促进了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收,消除了村民猜疑,也放开了村干部手脚。”

    彭集街道柳营村强村公司是一家村集体合作社,经营蔬菜大棚494个4419亩,西瓜是其主打产品。生产资料购置、产品销售环节均要签订不少购销合同。为提升合同签订效率,彭集司法所指派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公司合同专员,做到公司购销合同随签随审,提出法律建议20余条,帮助修订合同条款40余条,避免公司损失50余万元,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了强力支撑。

    强进(彭集街道柳营村支部书记、柳营村强村公司负责人):“集体经济合同法制审查,打造了法治金钟罩,为我公司特色农业生产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工作于去年11月份开始筹划,在大量调研和到外地参观学习基础上,东平县司法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对东平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流失问题进行把脉问诊,最后一致认为,要堵塞管理漏洞,严把“三资”合同审查关是关键、向社会公开合同信息接受监督是保障。在反复修改完善基础上,向县里提报了方案,得到县委马焕军书记、县政府徐立勇县长第一时间批示,要求“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死”。

    12月7日,县政府组织召开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工作动员会议,印发《关于加强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东平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统一管理编号办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一统三审一公证一公开”管理模式在全县铺开。

    实施过程中,我们突出抓好了两个环节,一是合同编号,二是合同审查。在合同编号环节,为每一份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编号,该编号由13个字母和数字构成,就像我们的公民身份证,具有唯一性,从编号中可以直接解读出合同属地、合同主体、合同类型、合同日期等丰富信息,合同签订后统一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堵塞了可能出现的“口袋合同”“阴阳合同”等漏洞。在合同审查环节,配套建立“书记事实审、部门业务审、律师法治审”联审制度,由管区书记审查合同是否公平合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住建、财政等职能部门审查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司法局指派律师审查合同各项要件是否合法,防止出现“问题合同”。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使工作落地见效,我们建立了完备的工作体系,由分工县领导牵头,县府办、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主抓,各乡镇(街道)靠前指挥抓落实,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拨付了审查经费。县司法局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建立局领导包保乡镇制度,组建了51名律师、79名基层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法制审查团队,由司法所对接实施合同法制审查工作。在工作铺开前期,全县通过层层召开会议、进村宣讲解读、发布新闻信息等,多种形式的开展了动员、宣传活动,让政策家喻户晓。举办县、乡、村干部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专项业务培训班60余场次,确保政策执行不跑偏。开展了常态化的督导工作,建立“月调度、月通报”制度,由县政府督查室、县司法局、县农业局建立督导台账,严格开展对乡镇(街道)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中的问题动态排查、动态整治、动态清零,先后责成整改政策执行中的问题30余个,促进了工作动真格、见真章、出实效。

    工作开展以来,共审核集体经济合同771份,提出修改意见739条,涉及集体土地流转3400余亩,挽回村集体损失600余万元!以实干、实绩、实效,为东原大地农业兴、农村美、农民富绘就了浓墨重彩一笔,做出司法行政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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