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中共泰安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进行换届选举,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张昊宁同志主持。
会议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进行,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杜丽华代表上届机关委员会作工作报告。会上,审议通过了机关委员会工作报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党员大会选举办法等,以无记名差额选举的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共泰安市司法局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后,新一届机关委员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别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并对委员进行了工作分工。
新一届机关党委将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职责使命,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助推全市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